(一)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颁布《农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制度安排。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如何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农业保险条例》,使农业保险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颁布《农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制度安排。
(二)健全农业保险的管理体系。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在全国层面,在国务院的统一协调下,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适时建立统一领导的农业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全国农业保险发展。加强对农业保险风险的研究,整合我国的气象、水文、农业生产数据,为农业保险和农业再保险产品定价提供统一的数据平台。在地方层面,建立以政府牵头,农技部门、保险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等多方联动作合作平台,将风险补偿机制与科技服务机制、农业保险与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三)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导保险公司增强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保险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参与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政府和农业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提取相关费用。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财政补贴办法。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继续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分担比例,尽量取消县市的财政补贴分担;实行适度差异化的补贴方式,中央财政应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生猪等畜禽生产和调出大省的财政补贴力度;对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五)健全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我国农业保险需求巨大,业务不断拓展,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探索由政府成立非营利性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
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对重点农产品进行统保,以避免逆向选择,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参保农户负担。例如,全国范围内探索对小麦、水稻、棉花、生猪、奶牛等战略性农产品资源进行统保。
(六)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国家大灾保险基金,构建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相结合的、多层级的大灾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利用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条件成熟情况下,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同时在设立大灾基金、再保险安排、资源配置与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农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是为了扶持和保证农业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主要是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和保险公司的能动作用综合发挥作用才能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
我国政府发展农业保险采取了什么政策 ?
单说我知道的:1.购买大型农资设备享受财政补贴。2.开放禽畜养殖投保。渉农保险工作总结及计划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与计划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xxxx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xxxx万元,其中农户缴费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xx%;全年赔款支出xxxx万元,赔付率达到xx%。现就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
(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理赔服务工作不够畅顺。生猪(能繁母猪)保险理赔工作跟不上的原因主要:一是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出险检验工作时协调不够,或存在只勘查不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所)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
20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
(一)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
在市分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到主动自愿参加保险;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
(三)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二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
(四)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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